本報持續關註的“研究生為躲避父母搶劫超市求入獄”一案,昨日下午經青羊區法院審理並當庭宣判。被告人高某搶劫罪成立,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兩個月,並處罰金5000元。
  被搶的超市女店員聽到判決後,淚如雨下,她不斷地說“我沒有救到他”……
  直擊
  昨日下午2時許,高某在被告席站定。尊重他的意願,他父母及親友昨日均未到庭,而是在法庭旁的一間茶樓里等待結果。
  高某當庭認罪,其律師也認可搶劫罪名。不過,高某的犯罪動機、自首原因和精神障礙對行為的影響,成為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。
  ●關於作案動機 否認“為了找錢嫖娼”
  公訴人出示的高某歸案後向警方的多次供訴中,均表示其作案動機是為了找錢嫖娼,而不是後來稱的“為了擺脫父母”。
  但是,高某當庭否認,稱當時自己之所以這麼說,是為了讓自己的搶劫行為看起來更合理,不然就“進不去”。他說案發前一天下午,他身上還有2000多元現金、多張卡上都有錢,不可能為了嫖娼去搶劫……律師出示了高某的存摺和銀行卡,證明他並不缺錢。
  律師還出示了最先接待高某自首的高新西區派出所警官的採訪視頻,警官表示高某對他們說的搶劫原因也是為了擺脫父母。
  ●關於自首 否認“不得已自首”
  在公訴人出示的高某最初向警方的供詞中,就高某是“蓄意”自首還是不得已自首的表述是:高某是因為不小心將有其姓名、居住酒店信息的押金條“遺留”在現場,認為遲早會被抓,才自首的。
  高某當庭表示,這段供述也是為了使搶劫看起來更合理,事實是他故意把紙條放在了櫃臺上,還提醒被搶的營業員留意。
  ●關於精神障礙 承認自己精神壓力大
  庭審中,高某反覆提到父母對他的精神傷害,但他也承認,有時候是自己想得太多,精神壓力太大。
  他向法庭請求,是否能夠通過努力,讓他繼續完成學業。他說他現在已經是研三,答辯論文有一個期限,如果時間長了,論文就過期了。
  判決
  家屬表示想上訴
  昨日下午3時30許,法院當庭判決。高某搶劫罪成立,他在案發後主動自首,且能夠如實供述罪行,認罪態度好,遂作出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兩個月,並處罰金5000元的判決。
  代理律師冷雲松表示,從輓救這個孩子,如何更有利於他回歸社會的角度來說,他認為判決還是重了。
  當高某父母得知判決結果時,也同樣感到意外,表示將上訴。但冷雲松表示,是否上訴將在會見高某後決定。
  【震撼一幕】
  昨日庭審中,一名女士數次落淚;得知判決結果後,她更是淚如雨下。她,不是高某的親屬,而是高某搶劫案的直接受害人,超市店員王芙蓉女士。
  被搶者為他流淚
  在得知高某的經歷後,王芙蓉就一直放心不下,她不希望這個孩子就這麼毀了。她不僅為高某出具了諒解書,還專門請假來為高某作證。庭審中,王芙蓉證實高某當時是故意將押金條放在櫃臺上,並對她們說:“這個給你們。”她說,高某沒有惡意,他搶劫時刀都只露出很小一部分,且刀尖一直朝天,沒有對著她們。
  被搶者主動抱他
  得知宣判結果後,王芙蓉流著淚,不斷地說“我沒有幫到他,沒救到他”。當高某被法警帶出法庭時,她叫住高某:“你還認識我嗎?”高某回答:“認識。”王芙蓉含著淚問:“我可以抱抱你嗎?”高某除了一個“好”字,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,眼淚卻止不住流了下來……
  成都晚報記者 陳剛  (原標題:法庭昨現震撼一幕 被搶者淚擁搶劫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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